REHEARSAL ROOM
沙丁龐客排練場
沙丁龐客排練場,位於石牌地區,近捷運奇岩站。排練場為長方形,約32坪大,挑高3.3米。
場地寬敞淨空,地板為黑膠地板,在黑膠與木地板間,有防撞緩衝夾層保護表演者。
適合戲劇舞蹈之排練、課程、工作坊、試鏡,或任何動態活動與課程。
相關資訊
空間數據
- 尺寸:8公尺(短邊)×13公尺(長邊)×3.3公尺(挑高)
- 面積:105平方公尺,近32坪
- 建議人數:25人(含工作人員)
相關設備
目前排練場無音響設備,若有撥放音效等需求,可自備藍芽音響。
- 鏡牆
- 黑膠木地板,夾層鋪有防摔保護墊夾層
- LED吸頂燈10組,可調色溫與明暗各8段
- 舞台黑幕,設於四面與場中央兩側
- 可調段式吊扇、冷氣空調
- 導演桌2張、長凳2組、折疊椅6張
- 冷熱飲機、洗手間2間
時段劃分
本場地採時段至租借。使用時段為:
- 上午時段 09:00-13:00
- 下午時段 13:30-17:30
- 晚上時段 18:00-22:00
可租借時段請見租借辦法之「檔期與時段查詢」
租借費用
藝文團體
非藝文團體
藝文團體
使用用途 | 平日上午及下午時段 | 平日晚上及例假日時段 |
---|---|---|
戲劇或舞蹈排練 | $2,200 | $4,000 |
課程、講座、甄選、試鏡、工作坊或收費活動…等其他使用 | $2,800 | $5,500 |
以上費用皆以時段計價,一時段為 4 小時。
非藝文團體
使用用途 | 平日上午及下午時段 | 平日晚上及例假日時段 |
---|---|---|
戲劇或舞蹈排練 | $4,400 | $8,000 |
課程、講座、甄選、試鏡、工作坊或收費活動…等其他使用 | $5,600 | $11,000 |
以上費用皆以時段計價,一時段為 4 小時。
一次租借5個時段以上打95折,10個時段以上9折。
租借使用者身份之認定,請見下方「收費標準與退費」
平面圖
排練場參考照片
點擊可查看全圖
交通資訊及相對位置
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南路二段115號5樓
(捷運紅線奇岩站,1號出口走路6分鐘,走承德路、大業路、大度路都能到)
沙丁龐客排練場租借及使用辦法
- 詳閱《沙丁龐客排練場租借及使用辦法》,了解租借及使用須知,並依照其規範申請租借。
- 查閱「檔期與時段查詢」確認欲租借時段是否已開放租借,且是否為空檔。
- 致電至劇團再次確認欲租借時段,並告知租借緣由。
- 劇團確認檔期及緣由可借後,填寫「線上租借申請表」。
- 如需場勘應於確認租借前與沙丁龐客劇團約定現勘時間。
- 沙丁龐客排練場之管理單位為沙丁龐客劇團,有關租借事宜聯絡方式如下:
✦ 排練場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南路二段115號5樓 (近捷運奇岩站、承德路旁,頁尾有地圖)
✦ 聯絡人:王小姐
✦ 聯絡電話:(02)-2898-2700
✦ 聯絡信箱:sardine@sardine.org.tw
✦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10:00至下午5:00 - 本排練場首要供作為表演藝術排練使用,如有其他需求,請事先來電洽詢是否適用,場地租借費收費標準與資格認定以收據抬頭統編為準。
- 收費方式區分為適用於「藝文團體與在校學生」以及「非藝文團體」兩種,收費方式請參見租借費用欄位。
- 申請者須於確認申請後三天內將場地租用費匯款於沙丁龐客劇團帳戶,排練場預約方才正式成立。
- 出租方保有所有租借申請決議與檔期時段變更、協調、異動之權利。
- 若出租方因故需臨時異動,將儘早主動聯繫承租方,協調其他時段,或將因異動而無法租借時段之實際費用,全額退費予承租方。
- 承租場地者,提出場地租借申請時,即表示同意遵守上述所有規則。
戶名: 沙丁龐客劇團 帳號:第一銀行(007) 世貿分行 166-10-021131
- 使用過程中有強烈噪音喊叫與劇烈動作者,管理團隊得要求申請者減小肢體與聲音並視使用情況得中止使用案;若排練場管理團隊接獲妨害安寧之申訴或屢勸不聽者,沙丁龐客劇團有權終止租借者使用權並不予退費,且未來將不受理該申請者之租借。
- 排練結束時請將自行產生之所有垃圾攜出丟棄處理,不得棄置於排練場或者丟棄於劇團之垃圾桶與回收區。違者,本劇團有權利禁止未來租借權利,並罰款新台幣3000元。
- 排練場內禁止飲食,飲食請至排練場外休憩區;食物飲料勿攜帶入排練場內。
- 排練場外休憩區為公共空間,僅限飲食使用,不提供租借方他用。禁止於沙發休憩區開會、讀劇、練習…等,若有相關需求,請使用已租借之排練場空間。違規使用者,劇團有權利制止,甚者視情況終止租借。
- 本劇團皆裝有監控,吸菸請至一樓戶外,禁止於辦公室該樓層吸菸(即使為戶外陽台)。違者,本劇團將終止租用團隊之使用權利並勸離,且不退返租金。違反使用條約,並造成公共危險之疑慮,本劇團將依法提告,並依菸害防制法檢舉。
- 使用排練場期間請妥善保管個人財物,並留意出入人員,若有貴重物品遺失或遺留,本劇團恕不負相關責任。
- 有特殊需求請事先提出,並與管理團隊協調處理方式。
- 承租方有維護場地內一切器材、用具、固定裝置機器及其他相關設備完好、適用及清潔之責任;若有遺失或任何損毀或失效,應賠償或修復至完好、適用。
- 出租方保有所有租借申請決議與檔期時段變更、協調、異動之權利。
- 承租場地者,提出場地租借申請時,即表示同意遵守上述所有規則。
- 申請資格:不限藝文或一般團體申請使用,惟以下認定之藝文團體與在校學生享用優惠價格。
- 藝文團體與在校學生之定義:文化局立案演藝團體、表演藝術工作者、高中職以上學生社團、表演藝術相關科系劇組
- 非藝文團體之定義:私人聚會、社區社團、協會、基金會、影視公司、非學生劇組、一般公司行號、社區大學…等
- 請於申請表中填寫正確身分及使用目的,本劇團保留核可使用最終權利。若申請填寫目的與實際使用有所出入,本劇團將有權利追加酌收應收費用。
- 為尊重前一時段租借場地團隊,除聯絡人之外,其他人員不得提前到場;若該時段超時使用,以15分鐘為限。超時逾15分鐘每分鐘將酌收50元超時費用。
- 場地使用日前四個工作天(含)以上通知取消租借者,全額退費;場地使用當日至前三個工作天通知取消租借者,僅退還半額場地租借費。
- 颱風與天災發生時,將依人事行政局北北基停止上班上課標準決定是否休假,並予以全額退費;若未達放假標準,但考量實際天候狀況不佳,申請者可於使用前主動以電話通知場地管理者並提出更換至其他時段之需求,或辦理退還半額場地租借費。
- 出租方保有所有租借申請決議與檔期時段變更、協調、異動之權利。
- 承租場地者,提出場地租借申請時,即表示同意遵守上述所有規則。
檔期申租開放時程為:
- 每年01月15日開放申租至當年06月15日之檔期
- 每年04月15日開放申租至當年09月15日之檔期
- 每年07月15日開放申租至當年12月15日之檔期
- 每年10月15日開放申租至隔年03月15日之檔期
可租借空檔時段,請參考以下日曆。由於系統預設由午夜0點開始顯示,請下拉至日常工作時段後再確認欲租借時段是否為空檔。若欲租借時段顯示為空檔,請再致電劇團詢問確認是否可用,並討論後續租借事宜。另,出租方保有所有租借申請決議與檔期時段變更、協調、異動之權利。
申請租借即表示皆同意配合以上相關規定,若有違背,願意接受沙丁龐客劇團之拒絕使用與勸離。屢勸不聽且拒絕配合上述規範,致使沙丁龐客劇團權益受損者,願承擔相關法律責任,雙方同意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版本:2024/6/26 修訂